干眼病

注册

 
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

华夏投资起诉撤销ST联华董事会决议3ssvynoc [复制链接]

1#

华夏投资起诉撤销*ST联华董事会决议


见习翁健7月29日*ST联华(600617)重组方案顺利通过,历时3个月的重组纷争似乎终告结束,但*ST联华与大股东华夏投资的战火却仍在继续。*ST联华今日公告,公司在8月9日收到上海*浦区法院通知,通知公司于今年9月2日到人民法院调解室,就华夏投资起诉公司并申请撤销公司董事会决议纠纷进行调解。华夏投资申请撤销的董事会决议分别为,*ST联华于5月30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决议和于2013年6月2日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。而这两次会议决议的内容正是罢免前任董事长孔令泉,并选举李保荣为公司董事长。华夏投资申请撤销决议的理由为“*ST联华的会议通知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发出”。华夏投资称,这两次的会议通知未在会议前七天以前发出,不符合《公司章程》,所以请求法院撤销两次董事会的决议。根据*ST联华公司章程第120条,董事会召开临时会议的通知方式为书面通知;通知时限为召开会议的七天以前。在公告中,*ST联华也对华夏投资进行了反击,称事出有因,指责前董事长孔令泉不履行董事长职责。*ST联华解释,公司董事会在今年5月份迟迟未收到重大资产重组相关资料,这一情况导致董事会无法向全体股东解释,再加上公司在停牌期间如未能提出可行的重组方案,则将导致公司在6个月内不得再筹划重组。*ST联华称,在公司面临退市风险的时候,公司董事李保荣、连建州、曹轶星、江容以及独立董事高慧、潘一欢在5月24日向董事长提请召开公司第七届董事会临时会议。直至5月28日,公司董事长孔令泉仍未同意召开该次会议。但按公司章程规定,董事长在接到超过公司1/3董事召开公司董事会的提议后,应在十日内召集并主持临时董事会。*ST联华称,公司董事会应于会议召开前七日通知,因情况紧急,公司副董事长李保荣于5月28日通过邮件、电话、快递通知了公司全体董监事。*ST联华表示,两次会议的召集程序、表决方式及决议内容合法合规,没有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,公司将积极应诉。

分享 转发
TOP
发新话题 回复该主题